时间:2023-08-03
来源: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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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户外广告管理。建立完善巡查督查机制,坚持广告源头管控,减少随意性和不可预见性,结合我市实际,依据行业管理要求,相继制定了《池州市主城区控制性详规》《池州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导则》等行业标准。在设置方面,不但统一依附建筑物、构筑物的广告设置标准,明确了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和载体;在专项规划方面,紧扣中心城区地域特色、历史文化、时代特征及城市风貌总体规划,对户外广告设置分为展示区、一般控制区、控制区。
加强户外广告审批。按照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工作要求,规范户外广告审批流程,将户外广告审批事项纳入政务服务窗口统一受理,并按照事中事后监管要求进行管理。同时,结合主城区建筑风格、街景现状,分门别类明确了广告设置标准,对广告设置颜色、形式和规格进行严格把关。在安装过程中,委托指挥中心网格采集人员进行信息采集,及时交办处理,从源头上规范了户外广告设置管理。
加强户外广告整治。结合创城工作部署和提升市容市貌要求,印发了《池州市主城区户外广告整治提升工作方案》,按时序推进户外广告整治,广告乱象治理效果明显,市容市貌得到有效改善,上半年整治各类户外广告近500余处。